安全自律

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预警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13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学校、高校附中:

夏季已至,进入了溺水事故易发、高发期。64日下午,肥东县发生一起学生放学回家途中私自玩水溺亡事故,再次给我们深刻的警醒。

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做好学生预防溺水工作的紧迫感,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2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合教秘〔2012125号)和《关于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教育工作的紧急通知》(合教秘〔2012135号)等系列文件要求,把防溺水工作作为当前学生安全工作的重点,立足本地本校发生事故的规律和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细、做实、做足预防溺水教育和防范的各项规定功课。

1、认真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做到四个不,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2、切实落实课前、课后安全提醒制度,开展好上课前、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活动,真正使安全教育入脑入心。

3、报告所在地政府,联系村(居)委会开展对学校周边和学生上下路途中的河、塘(坑)等水域的排查,设立警示标牌,安排人员巡逻,督促权属人完善防范措施。

4、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校讯通、电话、短信等方式,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学生家长(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

5、各教育主管要会同宣传部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播放滚动字幕、公益广告,刊登安全常识,营造全社会真爱生命,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合肥市教育局法规安全处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