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安徽新华学校学生国家资助说明

发布时间:2014-09-19

一、国家助学金:1、资助对象:一、二年级在籍的贫困县农村户口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农村、县镇、城市户口)。安徽省内12个贫困县:...   一、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一、二年级在籍的贫困县农村户口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农村、县镇、城市户口)。安徽省内12个贫困县:利辛、临泉、潜山、望江、太湖、阜南、寿县、岳西、颍上、霍邱、金寨、宿松。

2、资助标准:每年1500元整,每年按10个月发放,每月150元,78两个月不发放,一年评比一次。

3、发放方式:由财政拨付给银行,银行直接打入学生资助银行卡中(助学金和免学费同为一张卡)。

3、需要的材料:

.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加学生本人页)和贫困证明(镇级人民政府县级民政局的章)。

. 成立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不得少于班级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员要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班委一栏签字。(评议小组名单报一份给学籍办)

二、国家免学费:

1、资助对象及标准:具有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县镇非农业以及城市户口学生(全校城市学生的10%),每年3000元。

2、发放方式:和助学金一样

3、需要的材料:.填写《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免学费申请表》、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加学生本人页)

5、不申报学生助学金名单要报一份给学籍办。

6公示:免学费及助学金名单班级内部公示(长期保留)。

三、户口性质的认定

1、看户口本上首页上的户别

25个县级市户口属于县镇非农业户口(包括5个县级市:宁国、明光、天长、界首、桐城)

3、城市户口

1)、老八市:即淮北、淮南、蚌埠、合肥、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等8个市的学生所有“非农业”“城市”户口均是城市户口

2)、新九市:即亳州、阜阳、宿州、六安、滁州、宣城、巢湖、黄山、池州等9个市的学生可分为两种情况:

1)、市辖街道办事处、社居会户口系城市户口

2)、市辖乡、镇户口系县镇非农业户口(均可享受国家免学费)

四、填写助学金和免学费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用笔:一律用黑色钢笔或黑色水笔

2、校名:“安徽新华学校”

3、姓名:一律与户口本上名字相同

4、出生年月:一律与户口本上的相符

5、专业:务必写全称,不得写简称

对口班专业填全称,班级填 “14级对口X班”;

6、入学时间:20149

7、户籍性质:以户口本上为准

8  “工作或学习单位“:有单位如实详填、在家务农填“家庭地址+务农”、在外打工填写“打工单位地址及工种”(如:上海黄埔区建筑临时工)。

9、申请理由:助学金及免学费申请表上不得少于三行字。

10、 证明材料:要盖章、粘贴好(贴在申请表后左上角)。

11、申请人签名、家长签名:必须要签,班主任一栏(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

12、年月日:一律填写2014910

说明:做到“三务必”:字迹务必工整、内容务必真实、填写务必正确。

五、如何补办资助银行卡:

必须本人第一时间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到合肥四牌楼工商银行挂失注销,然后交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到学籍办窦老师处补卡。丢卡后应主动和学籍办窦老师联系补卡事项,如不及时联系,导致资助发放不成功,学校将不予受理(如学生证丢失,可先到校开证明代替)。

六、资助发放应及时查账:

资助发放后,应及时查账,如未到帐,应在资助发放后一个月内反馈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统一反馈予校资助管理中心,如长时间后反馈,教育局和银行已对账,将无法再予发放。(供稿:学籍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