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按照校领导的指示精神,12月11日上午学生处组织两学区、保卫科、宿管办、学籍办等部门集中学习了《合肥市中小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俗称“校方第三责任险”。
该《条例》共分六章四十条详细介绍了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责任与损害赔偿、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会上,学生处负责人进一步提出《条例》的核心内容,教师应加强对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对学生进行法制、安全、心理健康以及自救自护知识教育。同时,还要求教师不得侮辱体罚学生。
最后,要求各学区要利用例会集中学习《条例》内容,希望班主任利用班会、二课堂向学生宣讲。在全校范围营造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负责的氛围。
(供稿:学生处)